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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校区留园餐厅团队经营招聘简要说明书
来源:本站
作者:管理员
日期:2023/7/28
点击:1819
为进一步激发团队的经营主动性,提高经营项目市场竞争力,为学校活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,现就闵行校区留园餐厅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提出项目经营目标责任,鼓励有志于为学校和企业创造价值的人员及团队揭榜挂帅。
一、基本条件:
留园(东川路778号,东川路北侧,近永平路口)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。留园地处闵行校区南部,用于经营餐饮、宴会等,是学校开展各类接待活动的重要场所。
留园主体建筑包括地下一层、地上五层,建筑面积约为2671平米,其中地上一层(部分)至四层主要为餐厅及配套,地下室及地上一层(部分)为厨房及配套。
本项目经营主体为上海交大达通实业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。
二、基本经营要求:
本项目经营目标期为三年(按自然年度计)。
1.按自然年度设立项目的经营收入指标和利润指标,并实现逐年增长。
2.第一年不足一年的部分,可按月平均折算。
3.留园四楼需要为学校重要公务接待活动提供保障。
4.期满后,考核合格,可续签三年,并另行确定营业额与利润指标。
三、经营模式:
1.本项目可由个人(或团队),根据项目经营目标组建团队挂帅运营。
2.团队负责人及团队骨干以合同制入职本公司,并缴纳上海社保;其他人员可采用劳务外包或临时聘用等形式。
3.团队负责人收入构成为“基本年薪+年度绩效”,其中基本年薪由总公司决定,在项目人员薪酬福利中列支;年度绩效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计算。
4.根据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,核算项目团队的绩效奖励总额。
5.团队负责人对团队年度绩效的分配负责,并报总公司同意后执行。
6.团队负责人(或团队)可自筹资金对留园进行内部装修改造,包括但不限于:室内装修、购置家具、添置设施设备等。总公司有权对实际装修改造费用进行核查审计。
7.缴纳一定数量的项目保证金。
8.本项目的财务人员由总公司派出,并接受总公司监督。
9.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,总公司有权提前终止项目运行。
10.发生意识形态、重大食品安全、安全生产问题的,总公司有权提前终止项目运行。
四、团队对象:
1.本项目面向校内外有餐饮运营经验的个人及团队开放。有意竞争者,可联系:刘佳(电话:13671505869)索要详细说明,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将书面运营计划书(一式五份),会同PPT电子版一并密封提交。
2.书面运营计划书应包括但不限于:
(1)负责人及团队骨干的基本信息(包括专业资质等);
(2)以往餐饮行业的经营经历及管理特色;
(3)对于留园品牌的理解与运营改造方向;
(4)年度营收及利润测算(三年)等。
3.团队负责人及骨干在完成入职后,除经总公司书面批准外,不得在餐饮及相关企业兼任领导职务,包括但不限于:董事、监事、法人代表、股东、高层管理人员等。